在道家经典成语大全的引领下我们是否能深入思考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

在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针对近年来佛教道教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明确非营利性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得以“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方式对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进行商业运作并获取经济收益。活动场所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生活用房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

禁止假借名义开展活动。非宗教学术机构和非宗教学术团体不得开展宗教学术研究,不得收取与此相关的捐献。历史上曾经是寺庙宫观,现在未登记为宗教学术场所的,不得以名义举行开光祈福进香等活动,不得以功德箱募集和收取捐献。

控制主题文化景区建设。在建设此类景区前须严格履行法定手续,并充分听取政府宗事部门和学界意见,接受当地宗事部门政策指导和行政监督。禁止以名义进行宣传,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公司冠以名称。

整治滥塑大型露天造像。不允许修建或承包经营大型露天造像,对违反《宗事条例》城乡规划文物保护规定的大型露天造像一律予以拆除,有违法所得者没收违法所得。

制止乱烧香乱放生活动。严禁诱导胁迫游客与信徒烧高香抽签卜卦炒卖头香头钟依法查处劣质燃香产品规范烛油经营倡导文明敬香优化环境保护文物安全坚决禁止各种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身安全放生活动。

加强互联网服务管理从事互联网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及宗事管理规定办理非学术团体个人设立平台不得组织活动售卖衍生商品接受捐赠。

7 规范经营活动可以经销用品艺术品出版物开展相符经营收入用于自养公益慈善维护清净庄严形象引导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加强监管有关单位设立网点拍摄展览其他活动生成同意遵守税务制度申报减免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建立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公开财务情况支持正确认识处理问题鼓励提升素质纠正淡薄戒律松弛惩治不正行为支持监督管理提升修养参与犯罪追究责任鼓励增强服务意识按原则管理维护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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