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记忆中,“龙戏节”是一项源远流长的传统活动,始于民国时期。据《周庄镇志》所载,1916年的一场大火导致了严重的损失,这之后,当地居民共同筹集资金成立了“火政会”,购买了现代化的消防设备,并决定每年的农历五月二十日为“龙戏节”。这一天,全镇的人们将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演习,他们装扮成救火队员,在圣堂集合,然后带着水龙队伍游行至南河滩。在那里,每个队伍都将展示他们快速泵水的技巧,以此竞争谁能更快地喷出水来。
随后,节日期间还会举办表彰大会,在城隍庙前的戏台上演出两场“龙戏”,白天免费观看晚上则需要购票。这些表演吸引了来自四乡八镇的大批观众,让整个地区充满了热闹气氛。在这两天里,还有一条不容忽视的规矩:在表演中不能使用代表火元素的事物,因为那是忌讳之事。而且,即使是赐福之神,也必须换上绿袍而非红袍,因为红色象征着火,而绿色则象征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