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腊月的寒风中,我们踏入了祭祀的季节,回顾道教文化中的信仰与礼仪之美——道德经执一的智慧指引。中华民族历来重视礼仪,这不仅仅是对阶层固化的一种表达,也是思想自由发展的一种束缚。然而,这不过是将礼在实践过程中的人为僵化当成了其本源和本质,是以偏概全。
我们往往将“礼”与儒家思想联系起来,而忽略了道家的思想,其实,道家并不反对礼,它承载了中华文明中许多优秀成分,如朝拜、敬畏、修身等。在腊月这份祭祀氛围中,我们探讨这些信仰现实意义。
首先,要明确祭祀对象,不是虚空神明,而是普遍意义上的“天”或“天道”,具有人格化的神明。这些对神明的祭祀,实际上是在敬天地自然。这包括日月星辰等自然事物,对他们的崇拜体现的是对影响人类生产生活自然规律的信仰。
同时,我们应看到,信仰不是盲目的力量崇拜,而是在各种祭祀行为背后,是追求“道法自然”的理想。在宇宙大观下,人类只是一个小部分,只有和谐于自然万物,那么华夏民族才能从自然获得生存发展基础。
基于此,更有必要强调祭祀行为所表现出的意义。在古代文化文明相对低下的社会里,按照一定规则行举行,可以内化到日常生活,用来规束百姓,为教化提供有效方式。随着社会进步,在尊敬自然基础上增加人与人的关系、社会关系等内容,如宗教戒律中的禁忌学问,使人减少私心实现人人皆能返璞归真的社会大同。
但这样的高远理想是否可及?谈论任何教化时,都不能忽略人之为人的客观存在的事实。为了满足需求必须做出有为的事情,但这种有为必须有限度,以众生万物和谐发展为前提。
举例来说,当吃馒头只需填饱肚子时,这是生理需求;多准备储备,则体现主观能动性既预估客观世界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如果过度掠夺资源,便淫欲妄欲范畴,即打破其他事物平衡。这正是教化存在必要性所在。一方面要做好人的本分,一方面要成为更好的人潜能发挥。
我们的祭祀除了向天地及神明敬奉,还包含人们神格化。此中国民信仰简述:“敬天法祖四字”,敬天即自然力量或“道”的人格化,“法祖”则指人的神格化,对圣人们进行崇奉体现于我们践行受益于祖先智慧。而从两个层面看,祭祀不单止表达信仰外相,同时也是向新一年汇报自身实践结果,以求改善无悔。此外,每一次禅告其实都是自心忏悔。当内外合一,便是不违道而存在的“自然人”。认识我之为人的意义,就是我之为人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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