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祯农书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观力田篇第三诗解的社会启示

汉代距古未远,立定了孝悌力田的法则。高帝颁布令旨,禁止商贾穿丝乘车,以重租税困辱之。惠帝虽有所宽,但仍禁子孙仕官,以崇本抑末。到了文帝时期,风俗奢靡,公私匮乏,贾谊上疏劝说得文帝心动,便亲耕籍田,并诏曰:“孝悌为天下大顺。”赐帛二匹,用以率民力田。

唐太宗亦颁诏:民有现业者,不得转作工、商;工、商舍旧业而力田者,则免其调役。此乃对末作之人的一种鼓励,为国家带来益处。而世间多有不务正业之徒,其人伦放纵,不思进取,只知享乐,从而使衣食之费反增,而无益于民。

一夫不耕,一女不蚕,便会有人饥寒交加。一夫耕,一女蚕,却让众人坐吃坐穿,这样百姓就难以免除饥寒。这饥寒切身感受,是人们生活的根本,也是养育生存和送终的基石。如果没有这些基本保障,那么想要实现孝悌,更是难上加难。

故此明言:“仓廪实足,然后知礼节;衣食足闻,然后知荣辱。”这岂不是事实如此吗?农夫历经饥寒苦楚,看见游惰轻松的人们却能快乐自在,就无法抗拒地羡慕他们,即便离开自己的土地和工具去追随那些游惰的人,这对于人民又是一种巨大的危害。不仅仅是逐末,还影响到整个社会秩序和价值观念。

孝悌,本应根植于人的性情中,而力田则是每个人的责任和归宿。当农民失去了自己的产业,又失去了本性时,他们是否真是这样命中注定的呢?这其实是在被流行文化所误导,被外界影响而迷失方向。在现代,我们应当学习古圣先贤提倡的良好风俗,对牧养民众持有正确态度,将仁义教化融入日常生活中,以利于推广农业发展,让人们专心致志,从而形成一个更加淳朴健康的社会环境,使我们能够像曾经那样,有着“闵行”的美德,而家国皆可称尧舜时期那样繁荣昌盛。欧阳永叔云:“脩其本以胜之”,这一点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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