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仪式,这一历史性事件由宋士洪道长提供的图片记录。对于戒律而言,它不仅意味着禁止,也是修行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天真皇人曾经提到:“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这表明即使进入戒坛,也必须秉持诚实和严肃,不断追求高尚的境界。
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中的传戒活动并不仅仅是一次法事,而是一项深受尊重的教务活动。这体现了一种严谨的道教纪律和对教制建设的重视。那么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这样的传戒活动并不是全真派独有的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已经进行过类似的传授活动。此外,在敦煌文书中,有多部可以证明这一点的古籍,如《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等。
这个盟文详细记载了唐代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向三洞法师张泰接受了十大誓愿,并承诺将永远保持这些誓言,这反映出当时唐代受戒的情况。因此,对于有人提出“佛教影响了道教”的说法,我们不能轻易采信,因为印度佛教本身没有这样的传授仪式,而且中国佛教关于此类活动的记载要比道教晚得多。
全真派对此非常认真的态度也体现在他们选择适当的人选来接受戒律。在《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描述了一个方丈大律师在选择接班人的标准:首先要求对方具有十个品质,即好学、贤智、聪明、谨慎、柔和、高尚的情操以及对师长无限敬仰等。而方丈再次强调,只有那些心地纯净,无恶意行为且具备坚定信念的人才被授予正式的地位。他还指出,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会将圣物藏匿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直到找到真正能继承其衣钵的人。
总结来说,作为一种源远流长而且充满智慧与修养的话语体系,其根基便是太上老君亲自降下来的具体指导原则。而初期最简单的是禁止贪欲守清静,《老君想尔戒》则可能是正一天师所创作,最原始的一部关于禁令的手册。此后随着魏晋南北朝时代各个宗派如上清灵宝新天师等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如“三皈”、“五戒”、“八戒”、“十诫”,形成了一套完整而复杂的地系统统。到了北宋时期,全真派兴起,使得整个宗门开始建立“传授制度”,以确保神仙修为不会落入未经考验之手,从而维护其精髓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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