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大型传戒仪式,这一盛事的照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对于戒律的严肃性而言,它不仅是修行之道,也是归于真实的基石。在这方面,天真皇人曾经如此说过:“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当一个人踏入戒坛时,他们必须怀着诚意接受这些戒律,并致力于维护一种安静和庄严的氛围,同时遵循一定的威仪。这要求他们远离五祖与七真的追求,而是要成为全真的榜样,将家风传承下去。
从一个更加严格的角度来看,全真派对其传戒活动并不视其为简单的一场法事,而是一项深具重要性的教务活动,这体现了一种严谨而又庄重的宗教纪律,以及对教义制度建设的重视。那么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呢?其实,尽管人们可能会以为全真派中的传戒活动始于这个派别,但实际上,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了正一道教中相应的情形。而敦煌文书中的《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盟文》就是一个例证,该文档记载了王景仙女道士如何在张泰法师门下接受十大誓约,以此超脱三界达到上清境界。
因此,有些人提出了佛教对道教传戒活动有所影响这一说法,但这种观点并没有坚实的事实支持。原因之一在于早期印度佛教并未记录任何关于“传授”或“授予”的仪式,因为印度佛教学者更倾向于讲经辩论,而不是进行这样的仪式。而另一个原因则是在中国,当时佛教关于这些行为的手续记录主要集中在唐宋时期之后,这显然比早先几百年的 道教中诸多有关“传授”或“授予”的记载要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这一切都持有一种极为认真的态度,只有当找到合适的人选时,大方丈才会慎重地将这套复杂而神圣的心理测试和修炼程序奉告给他。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那些愿意接受这些测试的人应该具备以下十个品质:好奇心求胜、勇往直前;聪明能辨伪假;谨慎守口如瓶;柔和无过失;能够超越自己的师傅,不骄傲自满;尊敬师长,如同珍贵宝物一般珍惜;勤奋侍奉,不辞劳累报答恩情;感激前辈恩德,一刻也不忘记报答';终日恳请受取,不懈努力,是谓十相。
同时,对于方丈大律师来说,他只有在看到候选人的心灵与行为完全符合这些标准的情况下才会考虑让他们继承他的智慧。如果候选人的心灵还未成熟,即使外表光鲜亮丽,也不会被选择。此外,如果有人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那么方丈也许就会藏起他的秘密,让时间去证明一切,从名山福地到海岛龙宫,无需人类干预自然就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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