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之道诗句缭绕律坛外人知之甚少戒法严谨天然道观传承古秘不妄传于世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活动,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律是禁止之义的核心,是修行之路上的必经之途。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不得不以模范自励;凡称真人,也必须遵循规矩。”一旦踏入戒坛,众人秉持诚意接受戒律,务必保持安静,对待威仪严肃,以远离五祖、七真的态度为楷模,立于全真之榜样中,以此传承家风。

事实上,全真派的传戒活动并不构成法事,它更像是一项严格的教务工作,是维护道教严肃纪律和重视教制建设的一种方式。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正一道教进行过类似的传戒活动,这一点可以通过许多古老的道教戒律经典来证明。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记录,其中提到女道士王景仙为了超脱世间情欲,将自己送至张泰门下受十大誓愿,并发誓要终身供养,为己身宝。这份唐代的盟文反映了当时受戒的情形。

有人说佛教影响了道教中的传戒活动,但这说法站不住脚。原因之一在于印度早期佛教并没有记载关于“传授”或“赐予”任何形式的宗教学说的证据。其次,在中国佛教中,“传授”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唐宋以后,而相比之下,早期及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有完整而系统化的地位和流程。此外,全真派对于选择接收者极其谨慎,不轻易向非本门弟子颁布这些严肃而神圣的事物。

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每位即将接受诸多规定的人应具备十种品质:好学善思、追求高尚德行;能识别贤智与愚昧,无疑虑地行动;聪明睿智,可辨别真伪;谨慎小心,不随波逐流地说话或做事;柔韧无刚硬,即使犯错也不多生过失;能师则胜己,无骄傲自满的心理态度;尊敬师长,如珍惜难得之宝藏般对待他们;乐于助人,没有勤劳嫌弃的心态;感激先人的恩德,有报答先人的想法。此外,还有一条重要原则:只有那些心灵纯净、行为端正且具有坚定信念的人才会被选中接受这些禁令。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么这些禁令就会被隐藏起来,只有等到正确的时候才能再次出现。

总结来说,全真派对于这一系列习俗拥有悠久而深厚的历史源泉,从太上主降下科仪开始,一直成为我们所继承下的文化遗产。而最初阶段里的简约性,其核心仍然围绕着控制欲望和保持清静两点展开。在《老君想尔斋》这样的文献里,我们可以找到最原始且最为古老的一些法律准则。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时代,上清派、新天师等各个分支进一步完善了三皈、五戒、八戒以及其他更复杂的地方法规,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而精密的地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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