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大型传戒仪式,这一盛事的照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对于戒律的严肃性而言,它不仅是修行之道,也是归于真实的关键。在道教中,有一句名言:“既称道士,不行非模范;凡言真人,不习非规。”这意味着,只有遵循严格的规矩和模式,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道士或真人。
在戒坛内,接收戒律的人必须诚心承受,并且要保持安静与庄重。这要求他们远离五祖和七真的影响,而应该成为全真的榜样,体现出家风。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中的传戒活动并不算是一种宗教仪式,而是一项重要的教务工作,是维护和建设正统宗教制度的一部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尽管全真派独树一帜地对传戒活动进行了规范,但这种做法并不是全新的。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了类似的传戒活动,这一点可以通过许多古代道教经典来证明。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代《十戒经盟文》记录了一个名叫王景仙的女道士如何向张泰法师接受十大誓愿,这显示了唐代受戒者的实际情况。
因此,对于那些声称佛教影响了道教传播方式的人们来说,其论点并不站得住脚。原因之一是印度早期佛教没有关于正式“传授”所谓“十诫”的记载,因为印度佛教学者更多的是通过辩论来宣扬其信仰。而中国佛学关于这一主题最早可追溯到唐宋时期,那比起魏晋南北朝时期已晚很多年。此外,全真派对于门徒选择极为谨慎,他们只会在找到合适的人选后才会教授他们神圣而复杂的地位。
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任何想要接受门下法律的人都必须具备以下十个品质:好学、贤明、能够区分善恶、谨慎、温柔、能超越自己的老师,无骄傲的心态尊敬老师,如同贫穷却珍贵一样对待知识深厚,对长辈尽职无怨尤勤劳报答先人的恩情,以及不断请求学习,从不疲倦。这就是所谓的“十相”。
当方丈大律师决定授予某个人某些权力,他会根据以下标准:如果这个人的行为不符合规范,没有诚意,没有坚定信念,没有良好的品德,如果他犯五逆罪或者健康状况不佳,都不会给予他这些权力。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甚至可能将这些权力封存起来,在某个宁静的地方等待未来有人来继承。
总之,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受戒礼仪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太上天界直接赐予的一系列仪式。这最初简单易懂,以禁止贪欲和保持清净为主要目标。《老君想尔戒》被认为是正一天师最早制定的禁令,也成为了整个中国古代第一部完整描述神仙修炼方法的手册。在魏晋南北朝期间,上清派、新灵宝派以及新天师等各自制定了一系列包括三皈、二、三四八及其他更为复杂的地位规定。此后,当北宋时代出现了全真派的时候,便随之建立了一套更加完善化系统,即所谓“传授”制度,其宗旨便是在保留古法同时,将其口口相传,以防止邪恶势力介入其中,最终目的是修炼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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