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何为真理全真律坛外人知之甚少唯戒法不妄传天然道观守护着这份神秘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活动,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律是禁止之义的核心,是归于真实的要素,是修行者的必需。在这次历史性的仪式中,我们看到了对戒律的尊重与严肃。

传授戒律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法事,它更是一种严格的教务活动,是维护道教教规、重建道德风尚的一种方式。这种说法并非无根据,因为道教全真派传授戒律并不如人所想象那样简单和常见。实际上,这一仪式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的传统。

在唐代,一份名为《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文书记录了早期道士受戒的情形。这份文书表明,唐代已有关于受十戒经盟文的事例,从而反驳了一些人认为道教学习自佛教这一观点。这是因为早期印度佛教没有类似的传授戒律活动,而中国佛教关于此方面记载主要出现在唐宋时期,这比道教学到的时间要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传授戒律持有极高的心急和谨慎,他们不会轻易地将其赐予任何人。一位方丈大律师在选择接班人的时候,只会选择那些具备以下十个条件的人:

善于寻求胜解,无始终违背善良。

与贤智者亲近,不生疑惑。

聪明且能辨别真伪。

谨慎言行,不做虚假誓言。

柔软而少犯过错。

能以师傅为榜样,不骄傲自满。

尊敬老师,如获宝藏般珍惜。

对待老师长久不懈努力,无怨尤悔之心。

已对先前的老师表示感恩,有报答之意。

热切请求接受,并且日夜不息地请求,即为完美境界。

另外,方丈大律师只有在对方符合以下条件时才会正式教授他们:

心灵清净,没有偏差;诚实守信,没有欺骗;坚定毅力,没有退缩;五逆罪未犯,没有邪恶行为;健康状况良好,没有疾病缠身。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们可能会将石匣放置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等地方,让它自然显露出来,当劫运来临时,便可出现。

通过这些制度和规范,全真派确立了其独特的文化遗产和精神内核,将古老的手续保留至今,以便后世能够继承与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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