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学道术需知律坛外之戒法天然道观传承秘密不妄言于非道者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活动,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对于戒者而言,遵守戒律是回归真理的关键和修行的必然。在天真皇人的教导中,我们明白:要称呼自己为道士,就必须模仿真正的道士;要自诩为真人,就必须遵循真正的规矩。因此,当一位修行者进入戒坛时,他们必须秉持诚信接受戒律,并致力于维护安静和庄严的仪式,以远离五祖和七真的俗世影响,立足于高尚的情操,以期成为全真的榜样和家风。

从严格意义上说,全真派中的传戒活动并不构成法事,而是一种严谨的教务活动,它体现了一种严肃的道纪,以及重建教制与培养良好风貌的一种精神追求。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这样的看法源于对历史发展的一个误解。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即便正一道教也已经有了传授戒律的情况,有许多古老的经典可以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一份名为《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的手稿记载了唐代一个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在三洞法师张泰门下接受十大誓约并发誓终身修行。这份盟文反映出当时唐代受戒情况,因此有人主张佛教对道教传授习惯有所影响,但这样的论断站不住脚。

理由之一是早期印度佛教没有关于传授誓愿或许下的证据,因为印度佛教更多的是通过讲经辩论来宣扬其宗旨,而不是进行正式的一次性接纳仪式。而第二个原因则是在中国佛教学术界关于此类活动记录主要集中在唐宋时代后半叶,这显然比早先以魏晋南北朝作为起点的事实要晚得多。全真派对于这方面十分认真,不轻易向任何人授予这些神圣之物。如果按照《玄都律坛内庭要秘》的规定,一位想成为受刑的人必须具备以下十项条件:

喜欢学习胜妙之法,如流水般顺畅。

倾向于接近贤智,无疑问地行动。

聪明睿智,可以识别真是伪善。

谨慎小心,不轻言过失。

柔软无害,少犯过错。

能够超越自己的老师,没有骄傲的心态。

尊敬老师,对教育充满珍视如同贫穷之人得到宝贵财富一样珍惜。

能够尽力侍奉老师,不介意辛勤工作。

对先前的老师有感激之情,即使劳累也不辞苦难。

热切请求接受训练,从不间断日夜努力,这就是所谓“十相”。

当方丈大律师决定向某个人授予这些神圣之物时,他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如果这个人的思想行为不能符合标准,那么他就不会被选定;

如果这个人缺乏诚意,那么他也将被拒绝;

如果这个人的品质无法见到骨相,那么他也不适合;

五逆恶念存在的话,也会被拒绝;

且如果此人健康状况不佳,也不会被选取。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大律师可能会选择将石匣藏放在名山、福地、海岛或者龙宫等地方,让它自然而然地出现,在特定的劫数流转期间。

总结来说,受四照学者的指导,与太上开示科仪形成完整体系,使得这套制度成为众多后继学者所尊崇的一部分。此外,在初期阶段,其简洁明快仅仅强调禁欲与清静。但随着时间推移,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等各个分支不断完善其“皈依”、“五常”、“八关”、“十斋”的规范,最终形成了现在我们看到的大型系统化网络结构。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