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道道观深处藏律坛外人不知其戒

1989年,在北京白云观,解放后全真派首次举行传戒仪式,宋士洪道长提供了这一历史瞬间的照片。对于戒律,这个概念意味着禁令和归于本真的重要性,以及修炼的责任。天真皇人曾经说过:“既称道士,不是模范就不行;凡言真人,不是规则就不习。”一旦进入戒坛,就必须以诚心接受戒律,努力保持安静,并遵循严格的仪式。在五祖之后、七真之上,我们应当立足品德,以期成为全真的榜样,继承家风。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全真派中的传戒活动更像是一项教务任务,而不是简单的一场法事。这体现了严肃的道教纪律以及对教规制度建设的重视。为什么这么说呢?实际上,全真派并非道教传戒活动之始。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就已经有了这样的传统,有许多古老的经典可以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一份名为《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文件记录了唐代一个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在张泰法师门下接受十条戒律。此外,还有誓言要修行供养,以此作为自己的宝贵财富。这份盟文反映了当时唐代受戒情况。

因此,有些人认为佛教对 道教传授活动有一定的影响,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原因在于:第一印度早期佛教没有关于“传授”这些活动的记载;第二中国佛教有关“传授”的记载主要出现在唐宋以后,这比 道教学术界早已存在多得多。而全真派对于“传授”非常认真和谨慎,只有当找到合适的人选时,他们才会轻易地将这套体系教授出去。

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任何想要接受这个系统的人都必须具备十种品质:好求胜法,从善如流;好近贤智,无疑惑;聪哲,赏别假实;谨慎,不越言行;柔和,无过失恶;能师胜己,无骄慢心;敬师重学,如贫得宝藏;能奉师长,不辞勤劳;已于先师有报恩心;殷切请受,昼夜不懈,是为十相。

另外,当方丈大律师决定向某个人授予这套体系的时候,他会考虑以下几个条件:如果你的行为不能符合规范,那么他不会与你共享这套体系。如果你不是诚实守信,那么也一样。他还会检查你的骨气,看看是否坚定无畏。如果你犯下五逆罪,那他绝不会与你分享。如果你病重或身体虚弱,也同样如此。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他甚至会将石匣放在名山福地、海岛龙宫等地方,让它自然而然地显露出来。

整个过程中,对待受到的心灵和身体要求极高,比如太上老君降旨制定了一系列仪式,使其成为了一种被接纳的手续。当初期宗教学术界提出禁止欲望、保持清静为主要目标,并创作出了《老君想尔戒》,这是最早的一部真正意义上的 道教学术著作之一。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时代,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宗门开始制定更加详细的地位规定,比如三皈(皈依),五禁(禁忌),八邪(邪念)和十诫(命令)。

随着北宋时期全真的兴起,便出现了一套新的制度,即“传授”。虽然源远流长,但最初只不过是一个口口相傳的小圈子,没有太多公开讨论,每个人的知识都是通过直接学习而获得,而非通过书面资料或讲座来掌握。不过,这样的做法确保了信息不会被错误理解或者滥用,而且使得每个人都能够亲自体验到所学知识,从而更深刻地理解它们。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神仙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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