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活动,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律是禁止之义,也是修行之要。天真皇人曾说:“既称道士,不以非道士为模范;凡言真人,不以非真人为规。”一旦进入戒坛,就必须秉诚受戒,注重举止威仪,以远离五祖、七真的形象,为全真榜样和家风。
严格来说,全真派的传戒不能简单地视作法事,而应是一项严肃的教务活动,是维护道纪、重建教制的一种方式。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道教的传戒活动并不仅限于全真派,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就已经有了类似的活动,有许多古老的经典可以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有《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这份记录,其中提到女道士王景仙接受了十大誓愿,并发誓要修行供养,以此超升三界。这份唐代受十大誓愿的盟文反映出当时唐代道士受戒的情况。
有人认为 道教学习自佛教,但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原因之一是在印度早期并没有记载关于“传授”佛陀法门的事实,因为印度佛教更多的是通过讲经辩论来传播其思想,而不是像其他宗教那样进行正式的“传授”。另外,由于中国佛教关于“传授”活动的大量记载多集中在唐宋以后,这比起早期已有的史料显得更晚,因此无法直接将其与更早前的历史相对照。而对于全真派而言,他们对于“傳化”的过程十分慎重,一位方丈大律师不会轻易向无资格者教授这些禁忌,只有那些具备以下十个条件的人才会被选定:好求胜法,从善如流;好近贤智,无疑行;聪哲赏别真伪等等。
当方丈决定对某人进行正式培训,他会根据以下标准来选择:心行不纯净者,不予接纳;不尽诚恳者也不适宜;无坚定的信念者也不适合;五逆行为的人绝不可接收;即便是病态也不会给予机会。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物,那么石匣就会被藏匿在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内,待到劫运结束自然出现。
因此,可以看出,对于所谓“傳化”,它源远流长,从太上天界开始降下至世间,即形成了整个宗教学术体系。初期较为简约,只要求守清静和避免贪欲,《老君想尔戒》则被认为是最早的一部入门级别的神圣指引。此后,上清、灵宝、新天师等各派都制定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如皈依、三次皈依、五条禁令及八条禁令,以及更加详细的地方法规。在北宋时期,全真的影响力日益增强,这时候出现了一个新的制度——「傳化」制度,它旨在确保神仙之路只开放给真正值得信任的人,并且只有经过严格考验才能获得这些知识。这一切都体现出一种高深莫测的心理状态和内涵,使得这个系统成为一种独特而完美的情境配置。
标签: 道教经典经文句子 、 道家静心口诀16个字 、 道德经第一章原文和解释 、 《道德经》全文注音版 、 道德经1至81章原文及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