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镇周庄,民间龙戏节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庆祝活动,这一传统由当地居民共同制定并实行,其起源可追溯至民国初年。根据《周庄镇志》的记载,1916年的五月,一场大火在西中街肆虐,导致百余间房屋被毁和巨大的财产损失。为了应对此类灾难,次年(1917年),周庄成立了“火政会”,购买了现代化的消防设备,并规定每年的农历五月二十日为龙戏节。在这一天,全镇救火队员们将集合于中市街圣堂,然后带着装有水的长管——“水龙”进行表演,每支“水龙”前面都有冲锋旗开道。此后,他们沿着街道缓慢移动,最终到达南河滩。当负责人发出信号时,每支队伍将竞相投入比赛,以第一时间喷出水流者获胜。
随后,在五月廿三、廿四日举办颁奖典礼,在城隍庙前的戏台上表演两场免费公益演出,以及两场收费表演。通过这两天的活动,不仅筹得足够的资金用于支持消防事业,还吸引了来自四乡八镇的地方百姓来观赏热闹非凡的节目。在特定的剧目如“跳加官”时,上身穿绿色袍子的赐福之神不能穿红衣,因为红色象征着火,而绿色则代表着水。此外,对于与火有关的情景,如“火烧连营”,也严格禁止其上演。这一忌讳体现了当时人们对于避免触发不幸事件的心理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