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和谐之道的四个要点:在修行中体现于人物行为
合道顺道
道家的认识是,天地万物由道化生,其自然和谐存在是由道决定的。达到天地万物的和谐,尤其是人与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必须是在合道顺道的前提下。这正如庄子所说:“道者,万物之所由也,庶物失之者死,得之者生,为事逆之则败,顺之则成。”(《庄子·渔父》)
自然无为
老子的“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在这种规律下,对待事物应让它们按照自身必然本性自由发展,使其正常成长。无为不是一无所为,而是不妄为,不干涉事物自然进程,让事物按本性发展。
多样统一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世界呈现多样性的多姿多彩,这种差异使事物相互区别、联系、作用、影响,是一种相反又相成的关系构建了一个统一世界。
超越对立
老子认为,“反者道之动”,矛盾对立中有内在联系,要超越两极对立,看见对方之间内在联系消融差别,对立面上的共性。一切运动变化都可从其对立面表现出来,因此要避免简单思维,更强调“知其雄守雌”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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