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打印版带拼音道家和谐之道的四个要点在天然道观中体现于人物行为

道家和谐之道的四个要点:在修行中体现于人物行为

合道顺道

道家的认识是,天地万物由道化生,其自然和谐存在是由道决定的。达到天地万物的和谐,尤其是人与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必须是在合道顺道的前提下。这正如庄子所说:“道者,万物之所由也,庶物失之者死,得之者生,为事逆之则败,顺之则成。”(《庄子·渔父》)

自然无为

老子的“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在这种规律下,对待事物应让它们按照自身必然本性自由发展,使其正常成长。无为不是一无所为,而是不妄为,不干涉事物自然进程,让事物按本性发展。

多样统一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世界呈现多样性的多姿多彩,这种差异使事物相互区别、联系、作用、影响,是一种相反又相成的关系构建了一个统一世界。

超越对立

老子认为,“反者道之动”,矛盾对立中有内在联系,要超越两极对立,看见对方之间内在联系消融差别,对立面上的共性。一切运动变化都可从其对立面表现出来,因此要避免简单思维,更强调“知其雄守雌”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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