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1193~1256),元初著名全真道士,字浩然,其先洺州人,宋季徙居开州观城。幼孤,养于伯父家。年十九,不从伯父为之议婚,负书曳杖作云水游。他初隐东莱之牢山,复徙天柱山之仙人宫,宫之主者嘱其往从邱处机。
元太祖十三年(1218),闻邱处机自登州转居莱州,他乃束装往拜席下,被赐号真常子。次年,他随邱处机应召西觐元太祖,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在此期间,他曾进《易》《诗》《书》《道德》《孝经》,且具陈大义,上嘉之。
太宗时期(1229~1241),汗庭鲜有儒家士人,太宗知他博通儒学,便命创建国子学,并选汉族教师以教蒙古贵官子弟。当时京城残破,便设于长春宫内。他承旨后,将冯志亨荐佐事。李志常也因此受到太宗的殊遇,加封“玄门正派嗣法演教真常真人”,并被奉命扩建终南山灵虚观。
宪宗元年(1251),奉命遍祭岳渎;三年受命作金箓大斋,并给散道士、女冠普度戒牒;五年频繁召见,以治国保民求策。在宪宗面前,他提倡用才德之士治国,以成国泰民安之效。
掌教期间,他不仅招收流离失所的士大夫,还在斋堂饭他们,或数十人一桌。此举深得士大夫称赞,使全真道继续兴盛至晚年的失败和最终衰落都未能阻止他的影响力。而他自己则在感到屈辱与愤懑中去世,最终追赠“真常上德宣教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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