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1193~1256)为元初著名全真道士。其先洺州人,宋季徙居开州观城。幼孤,养于伯父家。年十九,不从伯父为之议婚,负书曳杖作云水游。初隐东莱之牢山,复徙天柱山之仙人宫,宫之主者嘱其往从邱处机。
元太祖十三年(1218),闻邱处机自登州转居莱州,乃束装往拜席下,赐号真常子。次年,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在邱处机的指导下,他参与了许多重要活动,对推广儒学和汉法在蒙古贵族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李志常博通儒学,被太宗知晓后,便命创建国子学,并选汉族教师以教蒙古贵官子弟。当时京城残破,由于国子学设于长春宫内,所以称《宣谕夺罗等圣旨碑》《通谕夏学子弟员等圣旨碑》。
元太宗十年(1238)春,加封“玄门正派嗣法演教真常真人”。四月赴阙,请扩建灵虚观得旨,即重阳宫。这是对全真道获得统治者支持而取得很大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宪宗元年(1251),奉命遍祭岳渎;三年受命作金箓大斋,并给散道士、女冠普度戒牒;五年多次召见,为治国保民之术提供建言。此举深得士大夫们的称赞,是全真道鼎盛时期的一位杰出人物。不过,在晚年的争论中,全真道遭到严重打击,其鼎盛局面结束;李志常去世后,其教事由张志敬继承。他著有《又玄集》二十卷及《长春真人西游记》,对研究我国西北和西亚史地以及中外交通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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