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山道教清规榜老子道德经二年级课程

龙虎山道教清规榜

老子道德经二年级课程

太上传经于函关,祖师启教于龙虎,千载而下,玄门莫不修道立德,济世利人。凡学道求真之径,莫先乎戒律。为阐扬道范,丕振玄风,使从道之士知所依止,龙虎山道教协会发愿制订《龙虎山道教清规榜》,上应天心,中立规范,下安道众。

以下是《龙虎山道教清规榜》的具体条款:

一、背离正统宗旨、辱没信仰者,不仅需跪香思过,还可能被逐出殿堂。

二、不修正途、妄行旁门或骗财误人者,也同样要接受轻重不同的处罚。

三、宫观内衣装不整或失去威仪的行为,将被罚以跪香思过。

四、私自破坏庙堂神像或法物,以及对神像缺乏恭敬态度的,都将遭受抄经作为惩罚的一环。

五,如果司理神殿人员导致法器污秽或坛场不洁,则需抄经作思悔。

六,在坛靖区域内外发生笑谈喧嚷、邪目曲视或者言行轻佻的行为,也将受到罚责——跪香思过。

七,对于在斋朝朝圣时表现出的跪拜不恭,或偷减节日功课,同时心无所属且口头上的回答与实践相悖的个体,将被要求抄写经文作为惩治手段之一。

八,对于那些未能尊敬师父长辈或者对同伴友善缺乏的人们,将承担着轻微的罚责——即跪香思过;此外,对于嫉妒他人的才华和成就,并造谣生事以及毁坏他人的声誉等恶劣行为,有权给予更严厉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私刑形式(如打鞭抽笞)。

九,无论是在内部还是在面对外界情况时,一旦发现拉帮结派逞强斗殴破坏大众和合,这些行为都需要得到适当的处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是私刑形式(如打鞭抽笞)和剥夺某些特定权利;对于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更应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适当审判,而不是简单地执行私刑形式(如打鞭抽笞)。

十对于耽酒迷狂邪淫寻衅滋事者的恶行,一般来说可以通过抄写一些基本宗教学说来达到教育性的目的,但如果情节较重则可采取更加严厉的手段,如逐出寺院。此类规定也适用于虚报账目贪污公产奢侈浪费等经济违纪行为,只不过程度会有所不同,即若是轻微,可以通过抄写宗教学说来纠正其错误;若是重犯,则须考虑逐出寺院甚至更高级别的手段。

以上就是《龙虎山道教清规榜》中的所有条款,每一项都值得认真思考,以确保自己在学习老子的《 道德经》二年级课程中能够遵守这些准则,从而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终极目标。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应当保持谦逊虚心,不断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这份清规,以期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完善。这份“ 清规”既是一种指导原则,也是一个衡量个人品质标准的大显身手,它包含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心灵探索过程,那就是如何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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