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德经1一81章全文解释拼音的智慧指引下我们又该如何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呢

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违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佛教道教清净庄严的形象,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滋生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等行为。为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1.确保佛教道教场所坚持非营利性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得以“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方式对佛教道 教活动场所进行商业运作并获取经济收益。任何捐资修建的场所不享有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不设立只对少数人开放的会所。 2.禁止利用宗名开展活动谋取利益。非宗教学术机构不得开展宗教学术研究,不得收取与此相关的费用。历史上曾是寺庙宫观现未登记为宗学园地不得以名义举行开光祈福进香等活动也不得募集或收取捐献款项,以名称内容景区收费门票应被严格控制,并接受当地政府指导及监督。不准以名义进行商业宣传或雇佣假冒教师骗钱财。在互联网上组织与参与虚拟烧香、网上功德箱募款售卖衍生商品也被禁绝。

继续整治滥塑露天造像,将大型露天造像全部拆除,有违法收入者将追缴其所有。在已批准开放的大型露天造像内,只能由信徒管理使用,而不能进行商业运作。

制止乱烧香放生活动,如诱导游客高价买香物抽签卜卦,或炒卖头香钟需依法查处且优化环境保护文物安全。此外,对于其他组织在网络上的信息服务必须经过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始,并遵守国家规定。

规范经营在场所以内可以销售用品艺术品出版物,但收益用于自养及公益事业而不是盈利。此外加强监管和财务公开支持正确认识和处理问题鼓励提升素质惩治犯罪行为辩证看待社会作用正确理解方针严守红线打击干涉事务参与经营违规干预给予党纪政纪惩处依法查处整改措施要主动曝光推动工作维护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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