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不愿透露的秘密全真律坛外人不知之戒法不妄传于天然道观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大型传戒仪式,这一盛事由宋士洪道长提供的图片记录。对于戒律而言,它不仅仅是一种禁止之义,更是修行者追求真理的必要手段。天真皇人曾经提到,即使称呼自己为道士,也必须遵循非模范行为;同样,对于被尊称为“真人”的个体,他们也必须遵守非规矩行为。在进入戒坛时,受戒者需要秉持诚信,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仪式,以确保整个过程安静有序,不随波逐流,而是坚持正确的威仪远离世俗。

从严谨的角度来看,全真派中的传戒活动并不仅仅是一个法事活动,它更像是教务上的严肃考核,是维护和完善教制的一种重要方式。这是为什么呢?实际上,道教中的传戒活动并不是全真派独有的,其历史可以追溯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正一道教。当时,就已经有了许多关于道教戒律的经典文献,其中包括《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这份唐代文献。这份文书详细记载了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在张泰法师门下接受了十大誓言,并发誓将其作为修行和供养的心宝。

这种接受十大誓言的情况,在唐代早已成风,有的人甚至认为这些传统来自佛教,但这样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原因之一是印度佛教在早期并没有正式记录下过类似的“传授”或“授予”等活动。而中国佛教关于这一方面的记载,大多出现在唐宋以后,这与 道教早期就有相似的实践的情况形成对比。

全真派对于这方面非常认真的态度可以通过《玄都律坛内庭要秘》所述得知,该书列出了受戒者的十项要求:好求胜法、好近贤智、聪哲赏别真伪、谨慎言不过行、柔和少无过恶、能师胜己无骄慢心、敬师重教如贫得宝、能奉师长不辞勤劳、已于先师报恩心及殷懃请受昼夜不懈。这十项要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格标准。

此外,方丈大律师在选择接班人的时候也是极其慎重,他会根据以下条件来决定是否给予接班人传授:

心行不中者,不与之。

不尽诚者,不与之。

无骨相者,不与之。

五逆者,不与之。

且若有疾病也不授以法。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那么石匣就会被藏匿于名山福地或者海岛龙宫,只有当劫运结束自然出现时才会再次显现出来。

总结来说,全真派对待传授受戒的情形非常认真,因为这是源远流长的一部分自太上降下的宗旨,使它成为了一种深厚文化遗产。最初,当今太上老君赐予科仪后,便形成了今天我们所说的“傳統”。随着时间推移,一些简约而主旨强烈的初级禁令,如《老君想尔咒》,成为了最古老的一部约束人们贪欲守清静生活方式的手册——即正一天師の最古老經典之一——也就是我們今日所稱為「學術」的基礎。此後,上清與靈寶兩個分支,以及新天師門各定立三皈五界八界及其他規範。但到了北宋時期,由於全真是興起,所以這些規則才逐漸成為廣泛實施,並因此建立了一套嚴謹傳承制度,以確保神仙修養方法不落入非專家之手,這樣才能維護這種高深無比但又簡潔精練的心灵修炼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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