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座右铭道至简律坛外之戒法不妄传大道刚无欲则知天然道观的秘密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大型传戒仪式,这一盛事的照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对于戒律的严肃性而言,它不仅是修行之要,也是修为之务。天真皇人曾经说过:“既称道士,不以非道士之模范而行;凡言真人,不以非真人之规而习。”因此,无论进入戒坛还是接受受戒,都必须持诚守正,保持安静与威仪,以远离五祖和七真的尘世生活,立于全真榜样之上,继承家风。

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的传戒活动并不算是一种法事,而应该视作一种教务活动——这体现了一种严肃的道纪,以及重建教制、培养道德风貌的重要性。那么,为何这么说呢?其实,这些传戒活动并非全真派所独有,其源远流长可追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正一道教。在敦煌文书中,有着唐代的一份《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经盟文》,其中记载了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前往张泰门下接受十大誓愿,并发誓将其作为身外宝物来供养。这份文本反映了唐代受戒的情况,因此有人认为这些活动可能受到佛教影响,但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理由有二:第一点,是因为印度早期佛教没有记录下任何关于传授禁律(即“十善”)或其他类似活动的情形,因为印度佛教主要通过辩论来弘扬宗旨,而不是通过正式仪式进行禁律授予。第二点,则是在中国境内,对于这一类事件最早见于宋代之后,那显然晚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存在多年的完整传承体系。而在全真派中,对待这一过程极为慎重,他们不会轻易地向一个未被认定为合适对象颁布这些禁律。

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的记载,每位申请者必须具备十项品质才能获得受戒资格:好学渴望胜过他人的智慧和方法,从善如流;接近贤明的人,没有疑虑地行动;聪明且能识别真正与假冒伪装的人;谨慎,不超过自己的行为话语;温柔,与少犯过错相宜;能够超越师傅,更无骄傲的心态;尊敬师父,将其视如珍宝一样珍惜;能够恭敬地奉养师长,即使需要辛勤劳动也不介意做奴隶般的地位报答恩情。此外,还有一条规定,即方丈大律师只会给那些心灵纯净、诚实无欺、具有坚定信念的人授予禁律。如果没有这样的候选人,他会将石匣藏匿在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等地方,让它自然暴露出来,在劫难降临时才会出现。

总结来说, 道教学者的受命禁律源远流长,从太上帝降赐至今已成为我们宗族文化的一部分。当初简约化后的初级禁止令,只是为了避免贪欲和守护清静状态。但随着时间推移,《老君想尔戒》成为了正一天师所创立最古老的法则,也被认为是整个古老宗族中第一个正式发布的小册子。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灵宝、新天主等各个分支又逐渐发展出更多复杂但更详尽的“三皈”、“五限”、“八限”及“十限”。随着宋朝全真的兴起,全新的制度也悄然生根发芽,一系列新规范形成了今天我们所见到的那套精密系统化结构。而这个过程,就是神仙修炼的一个基础要求,而且还得保证只有真正合适的人才能得到准许学习掌握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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