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活动,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律是禁止之义,也是修行之要。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不以非道士为模范;凡言真人,不以非真人为规。”一旦进入戒坛,就必须秉诚受戒,注重举止威仪,以远离五祖、七真的不端行为,为后世树立榜样。
严格来说,全真派的传戒并不是法事,而是一种教务活动,是维护严肃的道纪和重建教制的方式。这是为什么呢?其实,道教中的传戒活动并不仅限于全真派。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就已经有了这样的活动,有许多经典可以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就有一份唐代《十戒经盟文》,记录了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在张泰法师门下受十戒,并发誓要修行供养。
有人说,佛教影响了道教的传戒,这一点站不住脚。原因之一是在印度早期没有关于传戒的记载,因为印度佛教更多的是通过讲经辩论来宣扬自己的信仰。而中国佛教关于传习活动的大量记载,则主要出现在唐宋以后,这比起早期道教所进行的一些转授更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传授戒律十分慎重,一方丈大律师只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时才会轻易地授予他们这份权力。按照《玄都律坛内庭要秘》的规定,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接法人选,便需要具备十种品质:好求胜法、好近贤智等等。如果这些条件都不符合,那么即便再有其他才能,也不会被接受。
同样的,对于那些想要接受拙谟而未能达到心行正确或行动诚实的人,大律师也会拒绝授予他们。此外,还有若干其他标准,如无骨相、五逆者及患疾者,都将被拒绝。这就是整个过程中的考验和筛选机制。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那么石匣就会被藏匿在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里,只有当劫运流行自然出现时,它才会显现出来。
总之,从太上降授到科仪,再到成为了现代宗教学术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看出这个制度源远流长自古以来便已存在。不仅如此,即使在初期简约且主旨为“禁欲”、“守静”的阶段,《老君想尔甲》应算作最早的一部正一天师界内最古老的地位占据着首位,同时也是所有先前诸多著作中可见到的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某个宗族”所拥有的基本法律规范文件,即“神仙修持”的根本原则。一路从魏晋南北朝时代开始,上清、灵宝、新天师三家各自颁布了一系列如三皈、五日、一八、一零等各式各样的忌讳与规矩。到了北宋末年,当全真派兴盛起来之后,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更加完善系统化后的“三皈”、“五日”、“八日”以及一些新的常规性忌讳与规定,并逐步形成了今天我们所说的“传习制度”,其目的仍旧坚定不移——保持神仙修持不可轻易外泄给任何可能是不懂或是不理解它本身精髓的人类手中去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六耳不能谈论我的学问”,其意指只允许真正认同并遵循本门理论理念的一小群弟子们能够继承这套系统,而对于那些对此无知或者只是表面功夫掌握但实际理解不足者则不得参与其中,因此这是非常严格的一个选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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