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化深藏的秘密守戒不妄传道德经经典句句透露真谛天然道观静默承载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活动,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律是禁止之义,也是修行之要。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不以非道士为模范;凡言真人,不以非真人为规。”一旦进入戒坛,就必须秉诚受戒,注重举止威仪,以远离五祖、七真的不正当行为,为全真榜样树立家风。

严格来说,全真派的传戒并非法事,而是教务的一部分,是维护严肃道纪、重建教制的重要途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尽管全真派的传戒活动有其独特性,但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就已经有了类似的传戒活动,这一点可以从许多古代道教经典中找到证据。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代《十戒经盟文》,记录了一位名叫王景仙的女道士如何于唐景云二年在张泰法师门下受十大誓愿。这份文档反映了唐代宗教界对于受戒仪式认真的态度。

有人认为佛教对道教传授习惯有一定的影响,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首先,在印度佛教历史中,并没有明确记载有关“传授”的具体仪式和程序。而中国佛教关于此方面的记载,则主要出现在唐宋时期,这显然晚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大量存在于中国境内的多种不同宗派和流派之间相互借鉴交流的情况。这表明真正影响的是整个中国文化圈内各个宗教学术体系之间相互学习与融合的情形。

全真派对于传授戒律十分慎重,一方丈大律师只有在找到完全符合上述十项条件的人才会考虑接受他们为徒弟。在《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提到,对于成为徒弟的人,要具备以下十个品质:好求胜法、好近贤智等等。如果这些条件都不满足,那么即使再优秀,也不被接受。此外,大律师还会根据学生的心理状态进行选择,只有那些心地纯净,没有恶念的人才能够得到承认和指导。

总结来说,作为一种深厚而悠久的文化实践, 道家的修持者通过遵守严格的规矩来达到精神上的自我提升。最早可追溯到太上老君时代,当时他降示给世间各种科仪,让后来的修行者们能按照他的指引去实践,从而形成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手续体系。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制度也逐渐演变成今天所见到的形式,如三皈五禁八禁以及更复杂的地方法则,其中包括对入学者的严格筛选,以及对未达标者拒绝接纳或转介其他方向培训的地方化处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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