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和谐之道的四个要点人物修心诗句与天然道观的融合

合道顺道

道家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化生,自然和谐的存在是由道决定的。达到人与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必须是在合道顺道的前提下。这如庄子所说:“道者,万物之所由也,庶物失之者死,得之者生,为事逆之则败,顺之则成。”(《庄子·渔父》)

自然无为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章)根据这句话,对待事物应该顺其自然,让事物按照自身本性自由发展,这样才能使其正常成长。

多样统一

老子说:“多而不盈,不居复反。”(《老子》27章)在现实生活中,要实现社会生活的统一性需要社会成员明确社会存在意义和价值,并确定共同行为准则。

超越对立

老子说:“有无相生,以万物为刍狗。”(《老子》29章)要促进和保持事物、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就必须超越两极对立,看到对方内在联系,将二者的差别消融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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