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1193-1256),元初著名全真道士,字浩然,其先自洺州人,宋季徙居开州观城。幼孤,养于伯父家。年十九,不从伯父为之议婚,负书曳杖作云水游。他最初隐东莱之牢山,后来又迁至天柱山之仙人宫。在仙人宫的主人邱处机嘱咐他前往,从此李志常被赐号真常子。
元太祖十三年(1218),邱处机应召西觐元太祖,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当时,他在燕京长春宫中主持教门公事,并且参与了对太子教育工作,为其进《易》《诗》《书》《道德经》等经典提供讲解。
元太宗二年(1229)七月,“见上于乾楼辇”时,上帝嘉奖他的贡献。次年冬,有诬告指出邱处机墓地绘制不当的事宜,而尹志平即日被捕。李志常独自请求代替尹志平,并表示:“清和是宗师,我将承担一切职责。”使者感动其节操,将他免予扭械和锁入狱。
在太宗五年的间隙(1233),国子学创立,以汉族教师教授蒙古贵族子弟。这一举措深受宪宗的赞赏,使得全真道获得了重要发展的机会。此外,由于金朝灭亡之后流离失所的人众多,因此李志常招纳他们并给予食宿,这也增强了全真教的地位和影响力。
然而,在宪宗五年的争论中,全真道遭遇失败,被迫焚毁部分经典,最终导致其鼎盛局面结束。而在愤懑与屈辱中,李志常于次年六月去世。在他逝世后,他的一些著作,如《又玄集》二十卷及《长春真人西游记》二卷,都已佚失,只有后来的正统道藏里有一部残本存留下来,该作品对于研究中国西北、西亚史地以及中外交通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