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经文清规榜龙虎山道教协会制订

龙虎山道教清规榜

太上传经于函关,祖师启教于龙虎,千载而下,玄门莫不修道立德,济世利人。凡学道求真之径,莫先乎戒律。为阐扬道范,丕振玄风,使从道之士知所依止,我们发愿制订《龙虎山道教清规榜》,上应天心,中立规范,下安道众。

以下是我们制定的清规:

一、背道离德、辱没信仰者,将被轻则罚跪香思过,大逆者逐出门。

二、不修正道、妄行旁门、骗财误人者,也将被轻则神前思过,大逆者逐出门。

三、宫观内衣装不整或有失威仪的,将被罚跪香思过。

四、私自毁坏庙堂经书法物,不恭神像的,将被罚抄经思过。

五司理神殿,有致法器污秽或坛场不洁的,将被罚抄经思过。

六坛靖内外,有笑谈喧嚣或邪目曲视言行轻佻的,将被罚跪香思过。

七修斋朝圣时,对待祭品无恭敬,或偷减节日,无心念经,或对经文记错将,被罚抄经思过。

八对待师父长辈无尊重,对同侪友善不足,将被罚跪香思过;九嫉贤妒能造谣生事毁人声誉将也以此处置;十拉帮结派逞强斗殴破和合的大众关系轻重相差,用不同处置标准处理;十一耽酒迷狂行为邪淫寻衅滋事,以轻重判处:轻则抄经深省大逆者逐出;十二虚报账目贪污公产奢侈浪费同样用严厨惩治其罪;十三与信众交流言语粗俗或态度傲慢强索供养将遭受懲罰;十四自诋他教乱贬我等言语悖逆破坏宗教和睦同样以此作为指控理由严惩其罪。

十五触犯刑法之人,即使曾是高位领袖也概为逐出门。此等规定非但适用于各个寺院,更是一体化遵守。大众需每个人都要仔细阅读并遵循这些条款。如果违反了任何一个条款,都不能因为年纪大小亲疏还是职位高低而例外,一概按规定进行处分。这不是一件小事,它关系到整个宗旨和大义,因此必须格外留意。特此发布,由龙虎山 道教协会官员正式颁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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